各二级学院: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学生专业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为同学们提供更为多元的选择空间和广阔的成长空间,根据学校微专业建设发展要求,特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开设对象
本次微专业开设对象为学校专科层次2023级、2024级的三年制和“3+2”学制学生。
二、微专业设置
开设学院 |
开设专业 |
专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机械工程学院 |
增材制造技术 |
周渝庆 |
15310916342 |
车辆工程学院 |
新能源汽车试验与检测技术 |
李 菲 |
1838959143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文旅融合创新与实践 |
罗雯佳 |
13047350231 |
电子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
仓储机器人应用技术 |
米华英 |
18725655928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人工智能应用 |
梁 柱 |
17323882393 |
电气工程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周北明 |
13883341913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化工新材料智能制造 |
陈孟楠 |
13883128510 |
建筑工程学院 |
光伏储能工程 |
杨京东 |
17353227079 |
设计学院 |
文化创意设计 |
董 博 |
18696642851 |
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9
三、微专业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教学条件,确定本学年微专业的招生规模,每个教学班15—50人,原则上少于15人不开班。
(二)课程教学安排在主修专业课余时间进行,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完成学习任务。修读微专业的同学需要协调好自己的时间。
(三)学生修满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在主修专业毕业时,可获得由学校统一颁发的微专业结业证书。
(四)学生若未修满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不能获得微专业证书。其修读的课程学分,经申请可转换成公共选修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上限为6学分。
(五)学生修读微专业,其学籍管理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所获学分不参与学生评奖、评优、推免生资格申请等学分绩点核算。
(六)本次修读微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与遴选方式
(一)微专业报名前,各学院须安排至少一名负责人,负责对学生进行微专业报名指导,介绍微专业基本情况、专业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与条件、课程设置等。
(二)微专业报名时间:11月14日上午9:00—11月18日中午12:00,采取线下方式报名,学生须填报《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0)在上述报名时间段内提交至各开设学院。
(三)微专业开设学院审核。开设学院审核学生录取结果,如报名人数超过班级预设定人数,各二级学院可按照报名学生成绩排名情况、报名先后顺序等择优录取,并在11月19日前在各二级学院官网发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学生根据各微专业简介及培养方案选择相应课程,每学年最多可以选报一个微专业,且所选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同,微专业本学年开设课程的上课时间不能与主修专业冲突。报名期间可选可退,逾期不予办理。
(五)教务处根据各微专业招生情况确定2025—2026学年微专业课表,并在教务系统发布,学生根据课表安排,完成各微专业课程的修读。
五、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微专业报名工作,并安排专人动员指导学生结合专业未来就业方向积极报名学习微专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增材制造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新能源汽车试验与检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文旅融合创新与实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仓储机器人应用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人工智能应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7.化工新材料智能制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8.光伏储能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9.文化创意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0.《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微专业报名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2日